摘要:在揭露“共益星球”骗局时,其令人咋舌的432%年化收益固然是显性风险,但潜藏于其推广模式之下的...
在揭露“共益星球”骗局时,其令人咋舌的432%年化收益固然是显性风险,但潜藏于其推广模式之下的“多级分销”机制,才是其触碰法律高压线、构成“涉传销”嫌疑的核心特征。本文将深入解析其推广模式的运作,并对照法律法规,阐明其为何游走在刑事犯罪的边缘。
一、模式透视:“团队长”体系下的几何级数裂变
“共益星球”的吸引力不仅在于静态收益,更在于其动态的“推广奖励”。用户往往被鼓励甚至施压成为“推广员”,通过发展下线获得层层奖励。这种模式通常表现为:
“团队长”核心化:资深的推广者成为“团队长”或“合伙人”,负责管理和发展自己的团队。他们的收入极大依赖于下级团队的业绩提成。
收益与层级深度挂钩:奖励制度设计精细,通常包含“直推奖”(直接发展下线的奖励)、“间推奖”(间接下线的奖励)以及基于整个团队业绩的“管理奖”或“平级奖”。这在东莞某类似模式的投诉中得到了印证,投诉明确指出其制度“已经是五六级了”。
变相的“入门费”:要获得推广资格和更高奖励,往往需要自己先投入资金购买一定额度的“理财产品”或“产品包”,这实质上构成了传销活动中的“入门费”。
这种模式的可怕之处在于,它利用人性中的贪婪,让早期参与者为了自身利益,主动或被动地成为骗局的“共谋”与“扩音器”,使资金盘以几何级数膨胀。
二、法律对标:为何说它涉嫌传销?
我国法律对传销行为有明确界定。根据《禁止传销条例》,传销行为主要特征包括:
收取入门费: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取得加入资格。
拉人头: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
团队计酬:以直接或间接发展人员的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报酬。
“共益星球”的模式与上述特征高度吻合:
其投资门槛可视为“入门费”。
“推广奖励”机制赤裸裸地鼓励“拉人头”。
“团队长”基于整个团队业绩的多级提成,正是典型的“团队计酬”。
尽管平台可能以“销售产品”为名(如“共益云商”强调商品交易),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的相关指导意见,如果“团队计酬”的本质是基于发展人员数量而非真实销售商品的价值,仍可能被认定为传销活动。而“共益星球”被质疑“实体商品利润率无法支撑宣称的高额返利”,其商品更多是规避法律风险的“道具”。
三、风险外溢:从投资失败到法律追责
参与此类模式,个人将面临远超出“投资亏损”的严重法律与道德风险:
刑事责任风险: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是明确的犯罪行为。一旦平台爆雷被查,处于核心位置的“团队长”、“市场领导人”极有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深圳官方发布的案例中,一非法集资团队负责人最终因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即便普通参与者,如果积极发展下线、涉案金额大、造成严重社会影响,也可能被追究法律责任。
民事纠纷与社交崩塌:你将下线和亲朋好友引入局中。当崩盘来临,你损失的不仅是自己的金钱,更是他们的信任与亲情友情,同时可能陷入无尽的债务追讨和民事纠纷中。
成为骗局帮凶的道德困境:在明知或应知模式不可持续后,仍为高额提成继续推广,实质上是在进行一场“击鼓传花”的赌博,将风险转移给后来者。
四、监管动态与警示:红线不容试探
近年来,国家对非法集资和网络传销的打击持续高压且精准。从中官方对“打着慈善幌子”的非法集资案的严厉判决可以看出,无论包装如何翻新,其“非法性、利诱性、社会性”的本质一旦被认定,法律制裁必将到来。
对于投资者而言,识别传销风险有一个简单的原则:审视一个项目的主要收益来源,是来自你投资本身创造的利润,还是来自你不断发展新会员带来的资金?如果答案是后者,无论它叫什么“星球”、披着什么“云商”的外衣,都必须立即远离。
记住,在法律眼中,当你从“受害者”转变为“推广者”的那一刻起,你的身份和责任就可能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不要为了一点海市蜃楼的提成,踏过那条危险的法律红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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